六安一男子砸车盗窃又生悔意 主动投案终判缓刑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看到停在路边的车内遗留有钱包,一男子砸破车窗盗走现金,可作案后又生悔意,主动去派出所投案自首。近日,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件。

2018年11月8日21时许,被告人余某在六安市裕安区大别山路,用石块将被害人袁某某停放于该处的一辆荣威轿车左后车窗玻璃砸破,打开车门,将车内现金4850元盗走。2018年11月9日23时许,被告人余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退赔赃款1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赔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余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陆仟元。

刘宝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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