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消息称,因建设需要,拟征收铜陵市部分村集体土地,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共有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铜官区西湖镇农林村境内,东至俞郎冲水库,南至大尖山,西至大排山,北至俞郎冲水库;地块二位于铜官区西湖镇农林村境内,东至龙形山岗,南至农林村新塘组,西至新塘停车场,北至农林村龙形组。具体以征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据了解,此次被征地面积为铜官区西湖镇农林村2.2949公顷,其中农用地2.2660公顷;建设用地0.0289公顷。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具体如下表: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平房标准最高补偿为800元一平方米、楼房补偿最高标准为1200元一平方米。房前屋后的附着物按每人1400元补偿。经济作物2000元/亩、鱼塘1800元/亩、林地1500元/亩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征收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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