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阜城首批11处公共停车场将按标准收费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6月11日,记者从阜阳市有关部门获悉  从6月15日起,阜阳市本级在阜城投建的首批11处公共停车场将开始收费,并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这11处停车场分A类、B类两个标准。A类区域公共停车场包括颍上北路停车场、颍上路大桥下停车场、颍上南路停车场、红旗中学停车场、南站南停车场、市医院北停车场;B类区域公共停车场包括东平路停车场、颍州路泉河桥下停车场、三角洲公园南区停车场、三角洲公园北区停车场、中清河游园停车场(地下)。

A类区域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1、小型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费4元,首小时以后加收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累计计收,24小时内最高收费18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2、大型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费6元,首小时以后加收2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累计计收,24小时内最高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

B类区域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1、小型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费3元,首小时以后加收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累计计收,24小时内最高收费18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2、大型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费5元,首小时以后加收1.5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累计计收,24小时内最高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

除所有车辆停车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费外,公安、武警、消防、救护、抢险、救灾等特殊车辆执行公务期间免收停车费。月票实行最高指导价,小型车不超过300元/月,大型车不超过400元/月。

目前正在对这11个停车场开展收费系统安装、收费人员培训、指示标牌设置等工作,确保在6月15日前投入使用。

傅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振宇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