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部分县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调整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青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县级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青阳县委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青阳县实际,现将青阳县级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公布如下:

一、撤销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撤销青阳县招商局事业建制。

撤销青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事业建制。

将青阳县粮食局的职责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整合,撤销青阳县粮食局事业建制。

将青阳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撤销青阳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事业建制。

二、优化、调整或更名的事业单位

将青阳县茧丝绸产业化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剥离行政职能后的青阳县茧丝绸产业化办公室更名为青阳县茧丝绸产业化服务中心,作为青阳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将原青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青阳县避孕药具管理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血防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阳县陵阳镇中心卫生院、青阳县新河镇卫生院、青阳县木镇镇中心卫生院、青阳县杨田镇卫生院、青阳县庙前镇中心卫生院、青阳县朱备镇卫生院、青阳县乔木乡卫生院、青阳县杜村乡卫生院、青阳县丁桥镇卫生院、青阳县酉华镇卫生院、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卫生院等调整为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将青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所,隶属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将原青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调整为青阳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将青阳县广播电视台调整为青阳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青阳县委宣传部领导。

将青阳县档案局(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室,青阳县档案馆作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加挂青阳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牌子,撤销青阳县委党史研究室事业建制。

将青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室,剥离行政职能后的青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更名为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青阳县委直属事业单位。

将青阳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县来访接待中心调整为青阳县政府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

将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剥离行政职能后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为青阳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撤销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整合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重新核定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将原青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县旅游质量监督所)、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图书馆调整为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

将原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县规划建筑设计院、县规划编审中心调整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

将原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将青阳县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更名为县绿色建筑业发展中心;将县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县房产事务中心;将青阳县城市园林绿化和照明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县城市园林绿化和照明发展服务中心;均隶属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将原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地产管理开发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勘察测绘队)调整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县国土资源局石安中心所、县国土资源局庙前中心所、县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县国土资源局陵阳分局、县国土资源局木镇分局分别更名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安中心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庙前中心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蓉城中心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陵阳中心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木镇中心所,隶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青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更名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隶属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原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县价格认证中心调整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将青阳县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办公室更名为县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站。

将原青阳县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县种植业局更名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保留县植保植检站牌子,隶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将县渔业渔政局更名为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隶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将青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行政职能划入农业农村水利局,并调整为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将青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农业农村水利局,剥离行政职能后的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更名为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保留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将青阳县农机监理站调整为隶属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将青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种子管理站、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县良种示范繁殖农场、县农村能源站、县农经站(县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业检验检测中心调整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

将原青阳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水利勘测设计室、县水电工程管理所、县东山水库、县九华水电站、县牛桥水库管理处调整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将青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更名为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隶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将青阳县河长制办公室更名为县河长制工作站,隶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将青阳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更名为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将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更名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将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调整为:1. 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隶属县医疗保障局,保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2.单独设立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隶属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两名正式在编人员连人带编划入,另调剂增加1名事业编制(从南阳林场调剂1名),设主任1名。

将青阳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更名为县政府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将原青阳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招生办(县学生资助中心)更名为县招生服务中心(县学生资助中心),隶属县教育体育局;将县教学研究室调整为隶属县教育体育局。

将原青阳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商务执法大队、县园艺场调整为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将原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青阳县蚕桑综合开发研究中心、县科技情报站调整为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科技培训中心(县地震局)更名为县科技培训中心(县地震监测中心),隶属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将原青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县节能监察中心调整为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将青阳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军人接待站、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等调整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并将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更名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将青阳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县信息办公室更名为县电子政务中心,并调整为隶属县政府办公室。

将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事业单位青阳县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县机关单位车辆保障服务所,隶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将原青阳县招商局属事业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调整为县投资促进局所属事业单位。

将原青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调整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将原青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县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县非煤矿山服务管理中心,并调整为隶属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将原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县行政审批办证中心调整为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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