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晥客户端讯 据凤阳警方消息,因违章停车,被交警帖了罚单,凤阳县府城镇的岳某(女、34岁)竟将罚单拍照后上传朋友圈,并配发侮辱性文字。原本是想借此泄愤,结果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5日。
9月4日9时许,岳某将自己车牌号为皖MXXX98的白色大众牌轿车停在凤阳县环境监测站西北侧路上。交管大队城区中队交警巡逻至此,发现该车存在违章停车的违法行为,在确认驾驶员不在后,当场予以处罚,并将违法停车告知单帖于轿车驾驶室车窗玻璃上。
上午11时许,岳某下班回家后,发现车窗上被贴罚单,心中不满,便用微信名为“A小手牵大手”的微信,在朋友圈内发布一条信息,内容为:一张黄色处罚告知单图片,配上“买药吃啊,XXX等”侮辱性的文字。岳某在朋友圈发布此侮辱性文字后,引起多人关注和询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凤阳县洪武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并很快确定,微信号为“A小手牵大手”系府城镇居民岳某。岳某被传唤到派出所后,对其因泄愤公然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性文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岳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9月5日,经报县公安局裁决,依法对岳某行政拘留5日,并送达滁州市行政拘留所执行。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晥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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