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亳州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14日消息:亳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谯城区十九里镇姜屯小学原校长冯小红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7年12月,冯小红为其孙子办生日喜宴,并违规收受下属人员礼金。2018年12月21日,冯小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姜屯小学校长职务,调离姜屯小学。

二、亳州市水利局茨淮新河阚疃枢纽管理所主任宫奎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30日,宫奎安排本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送其到合肥办理私事,并报销车辆使用费用251.83元。2018年4月24日,宫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款上缴财政。

三、亳州市园林管理局工会主席、综合科副科长代鹏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7月,代鹏多次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018年7月31日,代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款上缴财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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