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 六安交警:刑拘,罚款1000元,五年内不得办理驾驶证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10月3日从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了解到,六安一名男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六安公安交警拦截控制,受到法律严惩。

据悉,该案件发生于9月29日,六安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三十铺中队在三十铺镇G312线与和平路交口开展夜查行动。当晚8时40分,一辆小型轿车经过查缉点时发现前方有交警夜查,试图调头逃避检查,被执勤民警拦截。

执勤民警上前询问时,驾驶员谎称自己叫朱某某,并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执勤民警见该男子双眼通红、满身酒气,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时该男子又想蒙混过关不配合检测,后经测试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223mg/100ml ,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当民警再次询问姓名时,男子前后又报出两个姓名。经查:该男子真名梁某某,未办理驾驶证,当晚与朋友一起聚会,喝了半斤白酒,因打不到出租车,便借了同学的车辆,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没想到被逮了个正着。

梁某某将面临刑事拘留,罚款1000,五年内不得办理驾驶证的处罚。

陆焦景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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