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官微发布消息说, 近日,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推进会在旌德召开,会上,裕安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例入选全省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材料汇编。
记者10月13日从该发布了解到案情。今年3月,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案外人控告,称甲与A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及虚假诉讼。接到控告后,该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着手调查了解,面对当事人拒绝配合询问的情形,认真做细“阅卷初核、外围调查、询问突破”等环节工作,洞察诉讼中当事人的行为疑点和异常情况。经核实,涉案项目系A公司发包,B公司承包,后将该项目分包给乙施工,并签订承包协议,原审原告甲并非该项目的实际施工人。相关事实有B公司调取的《工程施工项目部承包协议》、《施工单位与项目部安全管理协议书》、《承诺书》、证人证言等证实。
该院认为,甲与A公司恶意串通,虚构事实和法律关系,通过诉讼手段谋求非法目的,此类诉讼行为不仅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妨碍正常的司法诉讼秩序,有损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建议裕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目前,该案已被裕安区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再审,并在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检察官提醒:虚假诉讼作为一种民事诉讼异象,不仅损害了当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司法秩序,违背了司法诚信,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而且,涉嫌虚假诉讼的双方也必将难逃法律惩罚。
崔殊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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