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6名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界首市人民政府网消息   为补充界首市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界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试行)》《界首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该市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人才需求,经市人事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年第二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76名。

引进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非社会化评审的和非公经济组织评审的除外)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985”、“211”院校(不含独立学院)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本科,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本市以外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界首市政府网(www.ahjs.gov.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9:00至2019年10月21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界首市政府网进行报名,签署 “诚信承诺书”,填写《界首市2019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2019年10月2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界首市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9年10月2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3日17:00前登陆界首市政府网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收取面试费用80元。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引进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0月24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面试时间拟定11月上旬。考生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公告,届时报考人员可从界首市政府网(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适应拟聘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等。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体检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列入体检对象。以上入围人员均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问题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由界首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系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系企业人员的,拟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聘用单位应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建立青年干部激励关怀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界办发【2017】16号),新聘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研究生10000元,本科生5000元;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人员,可申请最高5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人才实行租房补贴、就餐补贴政策,租房补贴每人每月600元、就餐补贴每人每月600元,并随经济发展及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咨询电话:0558—4888361  4888355

监督电话:0558—4885631  488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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