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一男子持刀抢劫被逮捕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泾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16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戴光红。

2019年10月5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戴光红在泾县泾川镇茶城边一无名按摩店内,持刀胁迫被害人陈某某,索要钱财。陈某某因害怕遂通过支付宝扫码转账人民币2万元到戴光红支付宝账户中,戴光红得款后逃离现场。10月8日,公安机关在泾县某公司将戴光红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戴光红持凶器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胡倩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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