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消息, 为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支持开发园区发展,安庆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已向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委托(移交)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事项。
依据《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安庆高新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向安庆经开区管委会移交部分属地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具体由安庆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承办,同时委托安庆经开区管委会行使属地环保行政执法权,具体由安庆经开区安监环保局承办;委托安庆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属地环保行政许可和环保行政执法等权力,具体由安庆高新区环保局承办。委托期限自2019年11月起,暂定一年,期限届满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再次审核。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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