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芜湖市气象部门获悉,根据芜湖市政府和大气办的要求,抓住时机积极开展抗旱应急响应和大气污染防控的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现公告如下:
作业装备:火箭,最大射高8000米,最大射程9000米,射角56-85度;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11月17日8:00-18日22:00的时间段内。
在上述作业期间、作业点半径9公里范围内注意事项如下:1、群众不在火箭作业现场围观;2、人影作业用火箭弹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拾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严禁自行敲打、拆卸、玩耍,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和落地未爆炸的火箭弹时,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作业公告的单位,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作业点所属县气象局和市气象局。
联系电话:芜湖市:3995533;南陵县:6820260;繁昌县:7915721;芜湖县:8816473;无为县:6959010。
对违反上述公告内容,擅自收拾、敲打、拆卸、玩耍落地的火箭弹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给国家及他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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