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来安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正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如广大市民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犯罪线索,请按照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举报合法权益。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的;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及其他非食用物质的;
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或利用会议营销、健康讲座、电话推销方式违规直销、非法传销保健食品等行为的;
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缺失,学校食堂单位或校园食品配送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
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或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的;
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和兽肉类,特别是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
举报电话: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12315
来安县公安局:110
来安县教体局:0550-5611995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0550-5614717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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