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来安13人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宣判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对来安警方办理的邓某荣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荣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其余十二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共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查扣冻结资产50余万元。

2018年9月,来安警方在侦办一起涉黑案件时发现一条线索,全椒县居民李某因债务逾期,被江苏省南京某金融公司时任安徽地区总代理邓某荣等人带至来安县一宾馆内拘禁长达三天两夜,期间饱受殴打、侮辱。

来安警方获此线索后,立即围绕邓某荣及其经营的公司开展秘密调查。通过数月的摸排、筛查,发现邓某荣以发放工资、提供食宿等诱惑条件,网罗社会两牢释放及闲散人员,为其暴力催讨债务,形成一个人数较多,成员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为获取经济利益,致使多名欠债人被拘禁、殴打,甚至合法财产被强行霸占。

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0日,在滁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历时18小时,辗转南京、滁州、来安三地,一举抓获涉案人员邓某荣、陈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扣押车辆1台,手机12部,各类记账纸、账本229份。

由于该案犯罪嫌疑人众多,且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案件跨度时间长,部分被害人因负债背井离乡,不愿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在审讯、调查阶段遇到了极大难度。

专案组同志日夜兼程,先后赶赴江苏、云南及安徽省各地,历时4个多月,收集材料500余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其中组织成员13人,查实非法拘禁案件8起,寻衅滋事案件17起,敲诈勒索案件2起,形成卷宗44册。至此,来安警方成功侦破以邓某荣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一审判决。

牛  月    王晓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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