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8日上午,宁国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近三十余名群众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害人刘某系被告人杨某前女友,自2018年底分手后便再无往来。偶然之下,杨某得知刘某在宁国市某美容美发店从事美甲、纹眉工作。
2019年7月31日晚,被告人杨某在多次前往该美容店寻刘某纹眉未果后,心生不快,回到出租屋取了一把水果刀藏匿于腰间,并再次来到该美容店,要求刘某给其推荐一个眉型。再次遭到刘某拒绝后,杨某气愤不已,遂掏出水果刀朝刘某颈、肩部多处割刺。该店内工作人员许某等二人也因上前制止被杨某割伤。因感觉被害人刘某无法生还,杨某在案发现场企图自杀但未遂。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许某等二人为轻微伤。
该案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历时近2个小时。
被告人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严倩如 倪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