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法院:“以鉴促调”提升解纷质效

安徽网蚌埠消息 8月6日,怀远县人民法院通过摇号方式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赔偿纠纷案件的车辆损坏件进行了司法鉴定,经鉴定确认事故车辆损坏件为60余件,为法院公正司法裁判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以鉴促调”提升了诉前调解工作质效。今年1至7月份,该院对特定案件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诉前鉴定,通过“阳光司法鉴定”受理诉前鉴定案件219件,依据诉前鉴定结果成功调解案件147件,调解成功率67.1%。

“以鉴促调”,提升解纷质效,推进阳光司法鉴定,怀远法院对特定案件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诉前鉴定,对鉴定案件的进度实时留痕,减少案件的滞留时间,同时做好各业务庭与司法辅助中心的有效衔接,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将调解贯穿司法技术工作全过程,案件调解成功率大大提升,诉讼效率显著提高,办案周期大幅缩短,同时也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有限的审判资源,减轻了办案压力,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提高诉源治理质效,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

怀远法院充分整合案件智能评估、鉴定、调解、司法确认等功能,将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推动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流程精细化、清单化管理,最大限度缩短各环节、各流程用时,构建多点衔接、多方参与的多元解纷体系,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降低矛盾纠纷化解成本;对特定案件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诉前鉴定,使案件争议焦点有专业意见和解释可遵循,使调解更具说服力,为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鉴定结果在矛盾化解中增加了可预见性和可接受性,判决更具时效性,为案件精准调解和高效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提升了调解成功率。(刘流 孙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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