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110万“优惠购房款” ,开发商称未收到! 合肥警方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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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高先生向新安晚报反映称,2017-2018年间在浙江佳源安徽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王女士处购买了3间商铺,双方约定高先生缴纳现金110万元的“优惠购房款”,便可在最终付款时享受220万元的房价优惠。但当高先生收到交付房屋通知时,才发现此优惠并不存在。高先生称更不可思议的是,开发商还称并未收到110万的“优惠购房款”。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见习记者 刘畅 记者 许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