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老人被野猪袭击身亡 通报称系被猎狗追撵进入院子 律师:如撵野猪者存在过错 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11月26日,岚皋县发布情况说明显示,近期野猪损害庄稼严重,24 日上午,陈某树等4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村民胡某翠受到攻击,经抢救无效死亡。
猎狗追撵野猪闯入农户院子,老人被野猪袭击后身亡,那么,自行带猎狗上山撵野猪的人员是否需要担责?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看,需判断撵野猪行为与老人被野猪袭击致死这一损害结果间有无因果关系,及撵野猪者是否存在过错,如存在过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如自行带猎狗撵野猪者在狩猎过程疏忽大意,未能有效控制猎狗、对野猪的行动轨迹判断失误等,导致野猪闯入老人家中并致其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若狩猎行为未取得合法狩猎许可、在禁猎区或禁猎期进行狩猎等,可能还会被追究非法狩猎罪等相应刑事责任。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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