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沉睡中身亡 法院:男子承担95%责任 组局者担责5%赔偿7万余元

大皖新闻讯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民事判决书,男子郑宇(化名)在醉酒后,被好友送回宿舍睡觉,次日早上身亡。 经鉴定,郑宇符合急性乙醇中毒后,因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引起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事后,郑宇家属将组局者及共饮者均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定,郑宇的死亡与当晚喝酒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刘军(化名)作为聚会组织者,没有进一步关心了解参与饮酒的人的状况,可以酌情判令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席间没有劝酒行为,共饮者无需担责。 遂判决刘军赔偿5%即72127.8元,扣除已垫付的丧葬费,还需赔偿22127.8元。家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认定,上诉理由无法成立,维持原判。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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