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多年未见的浩从外地归来,杰约上我和其他几位熟人准备一起聚聚。
27年前,我还是个毛头小伙,参加工作不久,在一所中学站讲台,周五下午没课,便回父母那儿。每次路过老家小学,我都要去找在那教书的儿时好友杰说说话,也认识了那里的几位年轻教师。
一次,我到达老家小学时,学生已经放学,两男一女三位年轻教师正在乒乓球室打球,那位女教师叫蓉。见我来了,他们热情地给我递来球拍,一局还未打完,外面进来了一位小伙,好像和他们三位都很熟悉,看我正在打球,冲我笑笑,我也对他回以一笑,继续挥拍。
后来,在老家小学,常能见到他的身影。一次,我路过时,浩手里举着一份报纸,跑到我跟前说,这上面的文章是你写的吗?我一看是本市晚报,便接了过来,果然登的是我的习作。浩激动地说,他也喜欢写作,下次,他把稿本带来,让我帮他指导指导。后来,他果真把一本厚厚的软面抄带来了,我翻开来,上面写的大多是爱情诗,有几首,还出现了蓉的名字。
后来我们见面时便有了共同话题。浩当年大专即将毕业,由于上学迟,年龄上与刚参加工作的我们相仿,听杰说,浩和蓉从小青梅竹马,蓉初中毕业上了师范,毕业后回来当了老师,浩高中毕业上了电大,正准备考专升本。
那年秋天浩如愿考入师院就读。这时,浩开始公开追蓉。起初蓉没答应,浩就一天一封信。寒假的时候,浩捧着好大一束玫瑰追到学校,蓉不愿见他,他就坐在学校门前的那棵梧桐树下,不愿离开,后被杰发现,杰把他拉进自己的房间,浩蒙头哭了整整一夜。后来,杰把浩哭得撕心裂肺的情况告诉了蓉,蓉被感动,终于愿意和他相处。那时,一到假期,总能看见他俩形影不离的身影。
其实蓉比浩的家庭条件要好得多,蓉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而浩的父母却是靠苦力吃饭的人。浩读本科时,蓉每月一发工资就先去邮局给浩汇生活费,我还见到她亲手给浩织了一套米黄色毛衣。浩曾当着我的面说,找到蓉是他今生最大的幸运。
起初,我们都为青梅竹马的两人能走到一起感到高兴,可就在浩本科毕业前夕,却传来他俩分手的消息,说浩迷上了一位大学女同学,我们也不知情况是否属实,反正分手是事实。后来,浩去一所中学任教,读了在职研究生后便辞了职,去了外地一所职业学院任教。心灰意冷的蓉改行调到城里,不久便嫁给了一位银行职员。起初还曾见过回娘家的她几回,也听到蓉常被家暴的事,后来就再没听到关于她的任何消息了。
时间是个飞毛腿。这事过去了多年,如今浩一回来,大家又重新忆起。酒真是个好东西,饭桌上,喝得微醺的我们把知道的蓉的情况全讲了出来,万没想到,浩却无动于衷,捧着手机在一旁刷抖音,好像我们说的这个人,他压根儿不认识。杰对浩说:“那时你死去活来追求蓉,那才叫轰轰烈烈呢。”浩站起身,端起酒杯,冲着杰说:“当年真是荒唐,别提了,干一杯。”
“荒唐”二字一下子击中了众人。杰睁大眼睛看着浩,端杯的手沉重得没能举起。我注意到,浩说“荒唐”时,脸色一片冰冷。想不到光阴改变了人,也给爱蒙了尘。如若时光能溯游而上,定会看见冰霜在“荒唐”的判词上折射出寒光!蓉若听闻“荒唐”二字会不会浑身冷颤?想那崖边的野樱年年赴死般盛放,却从不因零落成泥就说春色荒唐。青春时的爱纵使寄错了人,泛黄的信封上仍应该烙着朱砂邮戳,像深秋最后的枫叶,以燃烧的姿态为青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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