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一早,彭某在家人的陪伴下,将20万元现金带到了法庭,对于他来说,这既宣告着一段婚姻的结束,也表达了他对法院判决的认可和尊重。
王某与彭某结婚多年,育有一个儿子,两人因性格、家庭等原因从日常琐事的争执逐渐发展到争吵打骂,感情和信任荡然无存,婚姻矛盾积重难返。王某曾数次提出离婚,彭某为了挽救婚姻,将自己婚前购买婚后共同按揭还贷的房屋房产证复印了一份,在复印件中加上了王某和孩子的名字,王某信以为真,在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时,提出平分该套房产。
接到诉讼材料的彭某异常懊恼,自己的“缓兵之计”非但没有奏效,反而让自己陷于被动。开庭时,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房产归属吵的不可开交,矛盾再次升级。
判决书送达后,山南法庭的法官对双方再次进行了耐心的法条和法理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配套解释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孩子一直由王某直接照顾,为了孩子的稳定成长环境,由王某抚养更为适宜。彭某对于其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并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其自行加名的所谓“房产证”复印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该房屋应归彭某所有,但考虑到婚生子的抚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的情况,判决由彭某支付王某20万元补偿款较为适宜。
详尽的说理释法最终让双方冷静了下来并表示服判。彭某主动联系法官,要求及时支付20万元的补偿款。王某为表诚意,也主动退还了房屋钥匙,至此,一段不圆满的婚姻画下了句点。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自愿、诚信原则也应当贯穿于婚姻的始终。山南法庭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始终秉持说理与释法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的原则,为辖区家事纠纷提供司法指引,为地区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刘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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