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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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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5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7年9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省委第八巡视组向芜湖县反馈巡视意见的当晚,县委就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会议指出,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我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县委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义不容辞地扛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带领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各项要求上来,半步不让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每一个环节。县党政班子全体成员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示范引领,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

(二)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委迅速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芜湖县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任副主任,从县直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全县各镇、各单位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制定方案,框定责任。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11项35个问题以及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梳理合并,并结合征求的意见建议,对整改方案进行了9轮修改完善,最终制定出“一方案、两台账”,即《中共芜湖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芜湖县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芜湖县巡视反馈整改意见建议台账》,将巡视反馈的35个问题细分为52项任务,逐一对照制定了12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8位县领导、16家牵头单位、18家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牵头单位结合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共制定整改方案16份、整改台账20份、专项整治方案13份,确保整改工作面上全覆盖、点上全回应。

(四)注重统筹,强化调度。县委紧盯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不断强化工作统筹调度。截至目前,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议先后4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牵头县领导前后共10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4次工作调度会,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全县建立起整改工作一周一汇总、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机制,并通过建立全县巡视整改工作群、下发工作提示单、挂图作战、上门督查等方式扎实有力推动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已下发工作提示单8次,印发《巡视整改动态》7期,对16家牵头单位全部进行了上门督促检查。

二、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自巡视整改以来,反馈的35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25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尚未完成正在按规定时序推进5个。通过整改,共建立健全制度76项,挽回经济损失2952.28万元;全县约谈提醒177人次;立案审查69人,其中,党纪处分31人,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9人。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四个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坚定有力

(1)针对“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性不够”问题

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意见》并严格执行。

二是坚持每月集中学习、考勤等制度。注重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紧密结合,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参照中央、省、市学习内容同步推进、同步贯穿,业务知识学习坚持同全县工作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工作谋划调研活动,收集汇编县处级领导干部调研报告21篇。自7月份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活动19次,其中理论学习7次,专题报告6次,集中研讨5次,警示教育活动1次。

三是强化各类载体学习。依托网络、书籍、报纸等资源搭建理论学习新平台,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位成员统一配发了包括《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在内的3批次8本学习书籍,推动领导干部自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谈感受;截至目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召开3次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5位县处级领导干部领学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28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发言;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69场。

四是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均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并进一步健全了学习考核制度。

五是联合县直机关工委开展“干部大讲堂”活动,目前已开展3期,形成全县上下主动学习的良好氛围。

六是强化督查指导。9月22日、25日,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督查室对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喜迎党的十九大宣传氛围营造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形成了督查专报。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刻”问题

一是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重作”专题教育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10月12日至19日,对全县80个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报,要求各基层党(工)委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列为述职评议内容,每年进行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12月5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3)针对“有的工作不能做到令行禁止”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机构,成立以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政府性债务化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政府性债务化解防控、管理协调与风险应对工作。对历年来出台的涉及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办法等进行了梳理登记,结合本次整改补充完善的制度文件汇编成册。出台了《芜湖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中期预算全面及时安排债务清偿计划和中期清偿规划。

二是控制政府性债务增长。严控举债规模、严把举债程序、严肃举债论证分析、严守举债审批要求,努力做到不增新债。通过年度预算约束压缩政府性投资规模,留出财力空间用于存量债务还本付息。2018年政府性投资新开工项目32个,县本级投资14.38亿元,与2017年政府性投资项目相比,新开工项目个数减少3个,县本级投资减少6.1亿元。清理压减各类政府融资平台,对14家融资平台公司年内清理取消2家、2018年一季度清理取消2家、2018年末再清理取消3家。

三是化解政府性存量债务。着力压缩“三公经费”,2017年预计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0万元,较2016年下降约10%,2018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将在上年实际支出基础上再压缩5%左右。围绕2018年预算编制安排,制定年度偿债计划,县财政已将债务管理系统内2018年到期的地方债券本金20673万元和利息17386万元纳入年度支出预算。下一步县财政中期预算计划将2019年、2020年到期债券本息纳入中期预算支出。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投入缓解县级财政支出压力,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县政府相关部门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0.41亿元,较2016年增长19.8%。全力盘活国有资产,为可用财力增长提供保障,2017年县国有土地出让(商业)收入12.24亿元,较2016年大幅增长。

四是降低政府债务率。对政府性债务“遏增减存”,力争2017年底,债务管理系统内政府性债务率降至100%以内、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率降至120%以下,到2020年系统内政府性债务率和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率分别力争降到95%和100%以下。

五是探索创新融资渠道。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减轻政府对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压力。目前,芜湖军民融合通航科技产业基地PPP项目8.1亿元投资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S354青弋江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约3.5亿元投资已经完成前期工作,项目招标正在积极推进中。

2.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还存在薄弱环节

(4)针对“县委对经济工作统筹不够”问题

一是出台了《中共芜湖县委工作规则》。明确了县委议事决策的内容和权限,规定全县重大经济事项上报县委常委会研究。自7月份以来县委共召开10次常委会议,研究经济议题26个。

二是完善县领导联系重点产业项目和政府性投资项目制度。县委坚持每季度召开全县“十大工程”建设、政府性投资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以及“双联系、入百企”工作调度会。7月19日召开了全县“双联系、入百企”工作调度会,8月18日召开了全县“十大工程”建设调度会,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季度全县“十大工程”建设、“双联系、入百企”暨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

(5)针对“有的党组织不能发挥应有作用”问题

一是出台了《中共芜湖县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和《中共芜湖县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试行)》。自7月份以来,共计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3次,研究工作20项;召开县政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2次。

二是全面梳理未设立党组的县直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对已达到设立党组条件但未设立党组的单位进行梳理,及时设立党组。经10月3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设立了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档案局4个党组。

三是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10月27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党组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全县46个党组上报党组织议事规则,其中21个党组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增强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到主任办公会、局长办公会与党组会区分开,并结合县委巡察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6)针对“少数部门和地方工作弱化”问题

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力度。修订《芜湖县2018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被评定为“差”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对其领导班子进行问责。以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

二是修订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结合修订的《芜湖县2018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居后的单位主要领导不得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等次;将考核结果作为看待干部、评价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党史工作。完善县档案局班子成员分工,目前已经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党史工作,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加强与县委党校合作,将党史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培训。10月10日,县档案局在2017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了党史教育讲座。加强党史研究,完成了《芜湖县党史资料汇编》编纂。开展“爱党建”平台党史知识每日问答,持续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党史教育。

3.政治担当不力,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7)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邀请了芜湖市委副秘书长、市文明办主任窦德长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专题报告;8月14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9月18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年已完成4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在今年县委党校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班中均安排了意识形态专题课程。

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形势分析研究。强化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统一调度,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

三是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督查室对县文广新局等20家单位意识形态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与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挂钩。

(8)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县委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的意见》《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结合“讲重作”专题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在10月31日县委全体(扩大)会议上,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机制,11月20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1月14日县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对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范围,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已纳入《芜湖县2017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将精专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选拔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是压实统战、政法、党校、教育等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形成意识形态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召开宗教团体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蟠龙寺被评为“安徽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加强网络安全管控,严格依法依规管网治网,开展网络安全执法大检查,发现上报各类政治谣言、有害信息600余条(未发现本地人员)。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召开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调研座谈会,对全县15个乡村少年宫学校及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进行了深入调研,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县理论宣讲团进校园宣讲3场,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4场,7所学校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9所学校举办了“法制讲座”,12所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向国旗敬礼、做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13所学校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寄语活动。

四是从2018年起,参照省、市要求,在全县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权重。

(9)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存在疏漏”问题

一是强化县委党校咨政和理论研究阵地作用。出台了《中共芜湖县委党校关于加强科研咨政工作实施意见》《中共芜湖县委党校教学科研咨政成果奖励规定(修订)》《中共芜湖县委党校教研工作制度》和《中共芜湖县委党校调研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县委党校与市委党校、县政协、县重点职能部门的联合调研,组织县委党校教师开展专题调研、参加学术研讨会,并撰写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截至目前,发表省级论文7篇,咨政报告经县委主要负责人批示2篇,县委常委批示1篇,省委党校课题立项1个。

二是强化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职能。经2017年第3次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将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由县城市管理局划回县文广新局,确定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

三是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芜湖县2017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月份以来开展专项行动2次,共出动342人次,检查经营户115家次,警告处罚经营户2家次。

(10)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加强县网宣办人员配备。经2017年第三次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网宣办增加2个事业编制。

(11)针对“政治警觉性不高,没有绷紧意识形态斗争这根弦”问题

一是开展问责追责。就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涉及到的当事教师,已严肃批评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是建立制度约束。出台了《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在全县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报告3场。

三是开展专项摸排行动。制定了《全县中小学意识形态领域全面摸排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县中小学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全面摸排,目前已汇总了23所学校的摸排总结。

四是始终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出台了《芜湖县2017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8月份以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共出动393人次、车辆46台次,检查经营户111家次。

五是加强党校教师课堂讲授管理。制定了《关于县委党校课堂讲授严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严肃党校阵地纪律。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政治站位不高,“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较为突出

(12)针对“县委领导班子带头抓党建不够”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不断健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的意见》,发挥好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已于9月15日、11月20日召开2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县党建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年初制定的《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拟于12月下旬对《要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

三是加强县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县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个基层党支部,联系工作开展情况在县委会议上予以通报。11月份,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县委班子成员到所联系的基层党支部调研。在11月25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县委班子成员逐一通报了各自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13)针对“机关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作用不强”问题

一是加强县直机关工委人员配备。10月25日,县直机关工委任命1名同志担任专职组织委员,负责县直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并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纪检监察系统“三转不到位”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责任和任务,建立健全述职评议、齐抓共管、工作清单、工作例会、工作联系点、保障和督促检查等7项机制。

(14)针对“村级党组织存在‘软骨病’现象”

一是加强村干部和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结合2018年村居“两委”换届,严格村居换届候选人资格标准,每个村居“两委”中必须有1名35岁以下成员;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全县配备村级后备干部146名,2017年通过公开招录等方式聘用了47名后备干部到村任职,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学历均为大专以上。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标准,坚持以年龄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为主体,促进农村党员结构不断优化。2017年共发展农村党员83名,35岁以下占60%,大专以上占36%。

二是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加强对大学生村官考勤。抓好大学生村官年度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学习。2017年全县20名大学生村官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64人次。

三是陶辛镇追缴了11名农村党员党费220元,并在村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四是持续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每年按不低于村党组织总数5%的比例,将5个村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确定联系县领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挂职,驻村帮助开展整顿工作。出台了《芜湖县村(居)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强化村干部考核,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关于巡视反馈的“湾沚镇个别村班子不健全,村党组织书记驾驭能力弱,村里矛盾较多”问题,湾沚镇党委对相关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和调整;关于巡视反馈的“陶辛镇部分合并村干部之间难以融合、搞内讧”问题,陶辛镇党委对内部不团结的村级党组织成员进行了谈话和组织处理。

5.党性原则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5)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充分”问题

一是坚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县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民主集中制列入县委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让县委班子成员熟悉掌握基本原理、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二是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制定了《县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县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民主集中制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权力在有效监督下规范运行。出台了《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沟通协调办法》,发挥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和沟通协调。

三是制定了《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制度》。截至目前,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已分别与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开发区管委会、2个镇、12个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工作,合计谈话6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7条。

(16)针对“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火药味不浓”问题

一是组织县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县委班子成员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出台了《芜湖县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确保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符合中央、省委各项要求,开出成果、达到效果。

三是定于12月中旬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视整改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剖析根源,深刻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12月2日,在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上,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县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此次巡视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就2018年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部署。当天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许观松、陶良干、胡峰违纪违法案件,全县四套班子领导,各镇和县直、驻县各单位班子成员,各村(居)党组织书记300余人参加会议,从身边的腐败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17)针对“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没有‘硬约束’”问题

出台了《芜湖县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作出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党建工作考核范围。自9月份以来,县委办、县政府办分别开展支部党员会议、党小组会议等组织活动3次,县党政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也都参加了所在单位的组织生活会;8月份召开的“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全县378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所在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18)针对“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一是撤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2017年10月3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保留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二是健全完善党的组织建设规定。重新修订了《芜湖县基层组织生活标准手册》,明确“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层组织生活流程,要求严格制定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11月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工)委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坚决杜绝出现以工作会议代替“三会一课”等现象。发挥“爱党建”平台作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积分制管理。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得分,作为党员评先评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按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安排专人每周对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基层组织生活常态化。

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及党费收缴。出台了《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严格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县委办机关党支部于11月27日按照规范要求重新进行了换届选举。出台了《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定期公示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接受党员监督。县政府办机关支部在对1名退休党员不交党费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对该退休党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立即补交了2016年4月以来所欠党费878元。

四是加强调研督查。每季度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9月29日,对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抽查验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被通报党组织限期整改到位。

6.党管干部统筹不够,用人导向存在偏差

(19)针对“选人用人视野不宽”问题

一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出台了《芜湖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及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立县管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究制度,对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表现进行动态性、经常性考察,了解掌握一批实践能力强、德能勤绩廉优、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为领导班子调整或空缺岗位配备干部提供参考。10月份,县委组织部对下辖的5个镇进行了日常考察,进一步掌握各镇领导班子实际运行情况和优化调整方向。下一步将结合2017年度综合考核,再次开展日常考察工作。

二是增强乡镇干部队伍活力。县委将乡镇工作经历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选拔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正职时,更加注重使用乡镇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干部。10月份,1名副镇长提拔到镇党委副书记岗位,1名镇党委副书记提拔到县直部门正职岗位。

三是积极组织乡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乡镇干部观摩学习、交流讨论,引导乡镇干部开阔视野、转变思路,增强创新意识。2017年共组织50余名乡镇干部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外干部培训班、妇干班和上级部门调学。

四是将镇村作为磨练培养干部的主阵地。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同时选派乡镇优秀干部到县直单位挂职,增强乡镇干部队伍活力。

五是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3年内不得借调,县直单位一般不得向乡镇借调工作人员,确保干部在基层留得住。

六是充分利用乡镇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加大乡镇非领导职务的配备力度,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

(20)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缺乏长远规划、存在急拿现用情况”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发现和储备一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10月份提拔、重用的8名干部中,40周岁左右的5人,其中,35周岁以下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1人,新选拔重用的2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均为“80后”。

二是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2017年10月,开展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全县59个单位共推荐后备干部人选128人。其中,40岁以下121人,占94.53%,大学以上学历123人,占96.09%。全面了解掌握年轻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实行定期调整、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建立一支100人左右35岁以下的副科级后备干部库。

三是加强党外干部培养。出台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党外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2017年10月,全县共推荐24名党外后备干部,建立了全县《党外后备干部台账》。

(21)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开慢车’”问题

一是加快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对反馈意见中担任部门副职5年以上未交流的26名科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交流。10月份,对其中的12名长期未交流的科级领导干部通过提拔、转任、免去挂任职务和免职等方式进行调整,占总人数的46.15%。

二是每年定期梳理交流。对科级领导干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的,列入应当交流范围;任职满8年的,列入必须交流范围,实现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

三是加大中层干部及以下交流力度。深化机关公务员、事业身份干部交流,坚持将干部资源在全县范围内统筹。10月11日,对全县30个单位的35名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集中交流。交流单位数和人数比往年增加近三分之一,切实解决部分干部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的问题,真正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干部资源。

四是开展单位内部轮岗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县直单位进行内部轮岗交流。

(2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搞变通”问题

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逐步规范干部挂职管理,结合挂职干部年龄、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巡视反馈的30名挂职干部进行分类整改,对因工作协调、培养性锻炼等原因挂职的干部采取免去挂任职务、明确挂职期限(挂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等方式进行整改;对挂职时间超过二年的干部采取免去挂任职务、提拔任职、交流等方式进行整改。10月31日,县委常委会对6名挂职干部(其中挂职5年以上的4人)通过转任、提拔任职、免去挂任职务等方式进行了整改;12月5日,对10名挂职干部完善了挂职手续,明确挂职期限为二年。目前,已完成整改人数16人,占总人数的53.33%。下一步,将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加快整改进度,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总数的80%,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7.落实主体责任缺少“钉钉子”精神,重部署轻检查、有考核轻问责

(23)针对“没有拧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开关’”问题

一是完善落实工作制度。强化调研,深入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11月份以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深入6个村(居)、企业进行调研;9月份以来,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赴全县26个县直单位开展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建立“三查三问一约谈”工作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年初,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程纪实制度》;7月份统一印发了《全程纪实手册》400余册;10月底对“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取10个单位党组、10名主要负责人、63名领导班子成员《全程纪实手册》填写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贯彻《芜湖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制度执行力。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责令湾沚镇、红杨镇、花桥镇3个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3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局等6名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其中批评教育4人,责令检查1人,通报1人。

四是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制定了《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末位单位进行问责的规定》,明确对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进行问责,末位单位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得评为“一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领导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同时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面梳理近3年来党风廉政考核排名连续靠后单位,对连续3年排名靠后的县残联实施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4)针对“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缺少壮士断腕精神”问题

一是开展全方位警示教育。组织县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中央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先后2次组织县四套班子全体负责同志、部分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提拔副科级干部140余人赴省、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精心组织县直重点单位和各镇班子成员、重点股室负责人100余人到县法院,现场旁听“周寿文”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家书构筑‘互廉网’”工作,收集56名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家书110封。举办了“廉洁家庭、幸福港湾”喜迎十九大诵读家书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集中编印2017年以来全市范围内查处的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整理并撰写许观松、陶良干、胡峰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在12月2日县委全委会议上通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严守纪律铭记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通报吴某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芜湖县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从典型案件、重大案例、参与执纪审查、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和日常警示六个方面接受警示教育。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中央、省、市、县拍摄的反腐倡廉教育片不少于2次,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不少于1次,根据安排旁听县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不少于1次,开展廉政知识测试不少于1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确保警示教育日常化、常态化。

三是发挥县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对县廉政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升级,增加本市范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生态环境问题、“酒桌办公”典型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等7个方面14个典型案例,突出抓早抓小。

四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廉政谈话,加强对业务工作范围内廉洁自律要求。推进县政府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县监察局关于“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扩面提质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会,对40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重申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提出勤政廉政要求。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县委班子成员,县委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7月份以来,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约谈32人次。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县委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出现重大问题的,实施严厉责任追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县镇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有关责任,强化对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

(2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议题12次,做到与县委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了《芜湖县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自县委第三轮巡察开始,县党政班子成员均深入被巡察单位指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落实主体责任亲自推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亲自过问、推动“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工作亲自调研。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5个镇、26个县直单位,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汇报,督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亲自谈话,各种警示教育活动亲自主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年初,与全县71个单位党组织签订“共性+个性”化责任书,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实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针对分管联系单位开展责任压力传导类谈话,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批次约谈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18人次,各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谈话85人次,真正把责任压力传导到“末梢神经”。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巡视指出的陶辛镇个别村党组织负责人搞“山头主义”等问题,陶辛镇党委召开了“破除圈子文化,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召集镇、村干部召开了党性修养专题报告会,发放党性修养读本,要求所有村(居)党组织撰写学习心得,让“山头主义”没有市场。同时,陶辛镇借助全县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之际,要求所有村(居)两委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个别“山头主义”现象严重的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到会指导整改。

8.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威力不足、出拳不狠,监督执纪问责未能形成有效震慑

(26)针对“抓早抓小没有体现常态化”问题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今年以来,全县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开展谈话2350人次,约谈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55人次,切实起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二是完成制度替换。停止实施三级约谈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内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施办法》,每月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随机抽查贯彻落实情况。实施办法制定以来,对县重点局、陶辛镇等10个单位“红脸出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全程“留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针对贯彻落实三级约谈制度中出现敷衍塞责、应付检查的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红杨镇纪委进行问责,及时约谈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并责令红杨镇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是加强干部选任制度学习。开展了《干部选任工作条例》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等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学习,提高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识。研究制定了《芜湖县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全程纪实办法》,充分发挥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作用,坚决杜绝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问题。

五是把好干部选拔廉洁关。对组织部门拟提拔使用和调整的50名干部,及时由纪委签署书面意见,实事求是向组织部门回复考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有严重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及时通知组织部门不得提交县委讨论决定;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从严把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27)针对“执纪审查‘手软缺钙’”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业务学习,尤其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运用、转化情形等规定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纪意识和准确定性量纪的水平。充分发挥分片协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指导和交流。今年以来,县纪委监督执纪部门对各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处置的477件问题线索进行了严格把关。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案件月通报制度,从7月份起,连续5个月对5个镇纪委和28个县直纪检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制定《芜湖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办法(试行)》,倒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及其负责人监督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问题线索排查会制度,每月集体讨论研究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切实防止出现执纪审查“宽松软”问题。充分发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的监督作用,明确案管部门对执纪审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重点对立案审查案件的违纪事实定性,处理结论全面、客观和规范方面认真审核把关,实现案件查办与案件管理分设。整改期间,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对今年以来纪委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发现领导批示信访件代替初核审批表、线索处置拖延、超期结案3个方面问题,并及时反馈立即整改。

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加案件查办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自查自办案件分值,并与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查办工作调度会,每半年组织一次办案情况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开展和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芜湖县纪委关于开展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案件查办不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案件查办不主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监督执纪意识不强、梳理问题线索不主动、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到位、执纪审查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对县国土局、县民政局2名案件查办不主动纪检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印发《芜湖县纪委关于开展“一案双查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一案双查不到位”专项整治,按照“动员部署、建立评估制度、梳理评估、实施‘一案双查’”四个阶段,对2014年10月份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一案双查”的案件进行“双查”。目前已梳理出16起案件,对7个单位的8名责任人进行“一案双查”,给予批评教育6人,责令检查1人,通报1人。

六是立即组织整改。对巡视指出的黄某某违纪案重新研究并立即整改,对黄某某已作严重警告的生效处分,免去其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且不再提名该同志担任人大代表职务,并收缴其违纪所得5万元。同时针对黄某某等案件处分偏轻问题,在县纪委内部实施问责,县纪委书记分别对分管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的2名常委,县纪委副书记分别对执纪审查、案件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8)针对“自我监督不到位,出现‘灯下黑’现象”

一是强化日常学习。县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委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党规;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讲重作”专题学习活动,分批次安排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专题研讨,进一步锤炼政治品格,提升政治素质。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修订并完善了机关学习、会议、财务管理等12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将制度延伸覆盖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监督执纪审批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执纪权力的行使。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精心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严守纪律、铭记规矩”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吴某某违规违纪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自觉筑牢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思想防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重作”专题教育活动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县97名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吴某某典型案件撰写了心得体会。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构成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护短、不遮丑,从严从快查处,切实严防“灯下黑”。

9.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全面

(29)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不彻底”问题

对反馈的少数单位因“三定”方案不完善导致超配未列入整改基数问题,及时完善部分单位“三定”方案,明确领导职数,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调配干部,完成超职数整改工作,杜绝新增超配。11月22日,对县文明办、县金融办、县城管局“三定”方案进行了完善。明确了县督查室机构职数。10月3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取消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党政分设,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党工委书记,原党工委书记改任党工委副书记。修订开发区管委会“三定”方案,修改关于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内设机构正职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内容,将开发区管委会3名享受副科级待遇的中层正职职务改为副主任科员。

(30)针对“干部混岗问题仍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严把入口关,坚决不新增混岗。保证反馈的35名混岗的科级干部存量不增加,在保证工作延续性,维护干部队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动干部混岗问题逐步解决。10月份,对在行政岗位混岗的事业身份科级干部35名中的6名干部进行调整,占总人数的14.29%。在今后干部调配中,将解决干部混岗问题作为优先考虑事项逐步进行消化。

二是对全县混编混岗问题进行自查。摸清混编混岗底数,按照“编岗一致”原则,要求科级以下干部中的混编混岗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10.权力监督制约的“制度笼子”没有扎紧,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廉洁风险和腐败隐患

(31)针对“财政金融领域存在不规范问题和廉洁风险”问题

关于县建投公司担保问题。经此轮巡视整改后,减少了1家企业担保贷款790万元,目前在保企业5家。针对担保贷款已到期的1家企业:该企业在银行贷款抵押物充足,目前贷款银行正在拍卖处置抵押物,以归还此笔贷款,不涉及县建投公司代偿。针对未到期的4家企业:一是书面通知企业和贷款银行,明确告知担保到期后将不再续担保。二是梳理在保企业的资产情况、反抵押物情况,掌握企业最新信息,做好风险处置准备措施。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协查机制。对在保企业的不动产、股权、法人的登记、变更和抵质押等事项进行监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彻底杜绝新增担保,建立健全保后管理、风险预警及处置等制度,安排专人,分工合作,防范风险。

关于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经此轮巡视整改,已收回1家企业欠款70万元;发出了催款通知书33份;部分企业作出了还款承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清收力度,计划2017年12月31日前收回570万元,2018年清收欠款总额的30%,2019年清收欠款总额的30%,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收。一是成立清欠机构。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企业借款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采取拍卖资产、以物抵债、查封资产等措施,加大借款清收力度。二是实行“一户一档”。掌握欠款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信息,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协查机制。发出了催款通知书33份,暂停了欠款企业的产业扶持和专项资金拨付;对欠款企业的不动产登记、变更和抵押以及股权、法人变更等事宜进行监管。四是将清欠工作纳入到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每年收回和处置欠款不低于欠款总额的30%。五是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芜湖县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标准等运作续贷过桥资金。

关于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问题。截至目前,已合计收缴1807.5万元,其中收回欠款1000万元;收回地块2块,冲抵土地出让金807.5万元。一是分类处置欠缴。对有继续开发意向的2家企业,协议约定欠缴出让金的缴纳期限,尽快完成清缴。其中1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欠缴出让金2426万元,已于2017年9月30日缴纳1000万元,尚欠的1426万元将于2017年12月31日缴1000万元,2018年7月6日缴426万元;对另1家欠缴出让金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就继续开发事宜进行了磋商,有望尽快拿出具体还款计划。对无力继续开发或无继续开发意向的2家企业,均已解除了出让合同,收回了地块。二是严格制度约束。强化源头管控,提高竞买保证金比例,原则上新出让地块至少提高至50%。缩短出让金缴纳期限,要求地块成交后原则上1个月内缴清所有成交价款。今年新出让房地产开发地块无到期出让金未缴纳情况。严格竞买准入管理,对新出让房地产开发地块,限制以自然人形式参与竞买,严禁仍拖欠出让金、违约金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买。

针对上述问题,县委责令县建投公司(金融办)党组、县国土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县建投公司(金融办)、县国土局2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32)针对“村级廉政风险防控依然存在漏洞”问题

关于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全县5个镇自10月中旬开始,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1127项村级工程及采购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共发现问题71个,制定和完善制度11项,挽回经济损失25.42万元,给予提醒约谈38人、诫勉谈话3人、立案查处9人。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2016年7月,湾沚镇有的村道路塘坝维修工程,先签订了承包合同后提交村两委会议走程序”问题,11月17日,湾沚镇纪委给予2名村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陶辛镇有的村2014、2015年度水利“八小”工程总造价超过40万元,合同显示承建方均为村委会主任”问题,陶辛镇纪委已于11月3日对该村村委会主任进行立案查处。

关于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县开展了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扎实开展自查互查。自2017年10月30日起,全县5个镇全面开展村级库存资金存量、大额现金支付及转账支付不规范情况自查。在此基础上,自11月16日起,组织开展全面互查。共抽调财务人员28人,覆盖全县78个村,查阅会计凭证1404本,互查面积达100%。全县78个村账面库存现金全部控制在备用金限额(3万元)以下;查出大额现金支付17笔,涉及全县17个村,总金额114.29万元;查出不规范转账经济业务36笔,涉全县21个村,总金额260.01万元。共收回村集体代垫资金16万元,约谈5个镇32个村40人。对9名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镇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出台了《村集体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实行村级收支两条线。实行备用金限额制度,各村账面库存量不得超过备用金数额;出台了《村集体现金支付管理制度》,明确村级集体使用现金支付范围、使用现金支付审批程序、使用现金支付特殊事项,单项支出1000元以上(含1000元),必须经镇领导审批;出台了《村集体转账支付管理制度》,明确转账支付审批程序,村级转账支付金额达到5万元(含5万元)以上和特殊情况下办理委托转账,必须经镇领导审批。

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湾沚镇石坝村2016年8月底库存现金20余万”问题,已于2017年1月23日收回该村代垫农户土地流转租金16万元,湾沚镇纪委对该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该村严格遵守村集体库存现金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村集体资金代付其他款项;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六郎镇易太村2016年3月分别提现51万元、35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欠款、归还借款等”问题,六郎镇纪委于12月7日对镇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时任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该村严格遵守村集体现金支付管理制度,对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一律采取转账支付。

1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33)针对“滥发津补贴现象花样百出”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严肃追责。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县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王某顶风违纪、私立名目,擅自发放补贴问题,县纪委已给予3人纪律处分,其中,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已上缴县廉政账户资金2万元,其余款项正在清退中,责令县商务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县河道管理局局长俞某因违规发放补贴于2015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事后仍不收敛,2015-2016年继续给职工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已于2017年10月31日对俞某作出免职处理,县河道管理局进行了机构改革,财务纳入县核算中心管理,已清退违规发放补贴1.32万元,责令县水务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花桥镇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已给予11人党内警告处分,上缴镇财政资金21.7万元,责令花桥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二是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行动。从11月中旬开始,全县5个镇和52个一级预算单位对滥发津补贴进行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局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对部分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发现1家单位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共违规发放各类评审费13100元。县纪委责令该单位前后两任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另两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目前已有1人退回2900元。下一步将继续扩大抽查范围并结合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津补贴发放制度。

(34)针对“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车统一管理。保留车辆实行信息化(安装GPS系统)、标识化(车身喷涂或粘帖统一外观标识)管理,并在车身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已将巡视指出的20台相对固定使用车辆及相应司勤人员全部纳入平台公司调度使用管理。各单位严格按照申请、审核、派车程序,通过安徽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申报后,由县公务用车平台公司统一调度派车。

二是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等11个单位已相继出台或完善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制度,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

三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定《芜湖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关于芜湖县挂职、异地任职干部交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挂职、异地任职干部往返两地交通费的实施范围、计发标准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督检查。重点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严查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不规范和“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公开曝光,发挥查处震慑作用。先后开展两轮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出动4个检查组,共排查酒店、娱乐场所、农家乐5家,检查单位14个,核查公车53辆,暗访景区3处,检查商场超市2个。对发现的县市场监管局2名公车私用的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对1名公车使用不规范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35)针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仍有所表现”问题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全市范围内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选取其中36起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紧盯重大节日、关键节点,提前打招呼、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全年共发送廉政短信1000余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慰问标准的通知》,统一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慰问标准。印发了《芜湖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研究制定车旅费报销管理、公车使用管理等有关制度,全面规范外出考察管理和费用报销等活动。对巡视指出的外出考察报销费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节庆假日,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8月10日,开展了“酒桌办公回头看”专项整治督查活动,查处违反“酒桌办公”有关规定问题1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

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坚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先后5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3起24人。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巡视组反馈的县商务局违规公款报销旅游费用等问题,给予3名直接责任人立案处理,对存在监管失职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负责人批评教育。针对陶辛镇原副镇长郑某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县纪委已于2017年2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陶辛镇党委、纪委作出批评,其收受的2.43万元礼金已于2016年10月退还。

三、保持政治定力,压茬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目前,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坚持焦点不散、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坚决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有期限,但抓住巡视整改契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发展却无终点。为此,我县将通过“四个结合”不断将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持久引向深入。

(一)将整改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拉高整改标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整改各项工作中去。

(二)将整改工作与夯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有力抓手。县委坚决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并层层传导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县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芜湖县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将整改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破立结合、标本兼治,既立行立改、各个击破,将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又深挖根源、以点带面,补齐短板完善制度,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长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着力构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四)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全面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区”建设,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加快推进“十大工程”,确保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努力开创芜湖县全面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2595767;邮政信箱:芜湖县行政四号楼巡视整改办公室;邮编:241100;电子信箱:whxjwpl@126.com。

原标题:中共芜湖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何迅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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