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蒙城发布消息,2月2日下午,南关派出所民警在对单位场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商城西路“葛某某烟花爆竹经营店”内葛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总计74件(其中烟花40件,鞭炮34件),葛某某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五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蒙城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结合《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蒙城县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在各辖区内开展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并检查各单位场所进行有无非法运输、储存现象。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蒙城发布消息,2月2日下午,南关派出所民警在对单位场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商城西路“葛某某烟花爆竹经营店”内葛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总计74件(其中烟花40件,鞭炮34件),葛某某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五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蒙城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结合《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蒙城县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在各辖区内开展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并检查各单位场所进行有无非法运输、储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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