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消息,为强化大气环境目标管理,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铜陵市近日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季度考核中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超过6微克/立方米的县区(铜陵经开区),在生态补偿资金额度外,可享受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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