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施工 界首一村干部掘他人祖坟被判刑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消息,4月22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以被告人杨某伟、赵某雷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作案工具木把铁锨一把,予以没收。

2018年8月6日下午,在界首市沙南某村庄村西地,因S237省道施工,杨某作为村干部负责伐树时,将施某家祖坟损坏。俗话说:杀父仇,夺妻恨,仇恨大不过挖祖坟。祖坟被掘的消息很快传到了施某的耳朵里,他义愤填膺,决心找杨某复仇,以解心头之恨。当晚九点多钟,施某(另案处理)酒后驾车带其父亲和两名亲友到邻村杨某家中理论。在杨某家门口,正当施某与杨某争执时,杨某的亲友被告人杨某伟、赵某雷为杨某助阵,二人持械将施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的车顶、前挡风玻璃、天窗、左后侧车门玻璃等处砸坏。经某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车受损价格为13898元。2018年8月23日,杨某伟、赵某雷与施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经履行10万元赔偿款,施某对杨某伟、赵某雷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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