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新农合对慢性白血病吃药如何报销?官方详解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近日,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百姓热线】网友留言:颍上县新农合对慢性白血病吃药是如何报销的啊?

颍上县政府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阜阳市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向颍上县政府反馈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 省内、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年底一次结算。 

二、起付线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 

三、封顶线与保底报销 封顶线: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30万元。保底报销:对普通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医保局联系(联系电话:0558-4412299)。县医保局已与留言网友电话答复,网友对答复结果满意。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