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近三年监督虚假诉讼案1004件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2月30日,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 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就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安徽检察机关共办理监督案件1004件,其中抗诉32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71件,制发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172件,执行活动检察建议41件。

据通报, 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43件(抗诉15件、再审检察建议24件、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2018年办理190件(含抗诉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8件、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41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3件);截至2019年12月21日,今年共办理771件(含抗诉25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9件、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129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6件)。从数据来看,办案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察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24件,其中立案查处48件61人,涉及金额达4.7亿元。共受理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起诉58件145人,审查后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3件78人。

从我省检察机关三年来的办案实践看,虚假诉讼类型不限于双方恶意通谋逃避债务履行或谋取非法利益,还包括单方捏造事实谋取非法利益。其中双方通谋型主要表现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伪造合同、借条等方式,捏造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法院生效裁判,以达到转移财产、逃避或减少对外债务清偿责任的目的,或者使他人无故承担债务、少分共同财产等。单方谋取非法利益型主要表现为一方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法院生效裁判,谋取非法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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