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在微信群里发红包、抢红包,想必大家可能都干过。但是利用微信群以抢红包的方式开设赌场,这种方式就比较罕见。近日,南陵县法院就处理一起这样的案件,两名被告人因开设赌场罪被判缓刑。
2016年9月至12月、2017年3月至5月期间,刘某、蒋某经商议后,建立微信群,在微信群里通过设定玩法规则,以“庄家”发微信红包、设置“雷”数字、参赌人员抢红包“中雷”赔付的方式组织人员进行赌博。刘某、蒋某同时设置发福利规则激励群成员参加赌博,两人则通过设定“免死权”在抢红包过程中获利。该群每天参赌人员二十余人,两人在此期间非法获利约二万元。
2017年5月至6月28日,刘某、蒋某再次使用建立微信群,通过设置玩法规则,以“庄家”发微信红包,两人以其拥有的微信小号抢红包,“中雷”即进行既定赔付的方式组织人员进行赌博。为了便于统计抢红包数额,刘某更是在网上购买了自动统计“机器人”软件微信号,并将该“机器人”微信号拉进赌博群进行统计管理,同时设置发福利规则激励群成员参加赌博。该群每天参赌人员二十余人,刘某、蒋某在此期间非法获利约六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蒋某组建微信群,通过发红包、抢红包、设定规则组织赌博,参赌人数多,渔利数额大,两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结合两被告人自首、积极退赃情节,对刘某、蒋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宣告后,两人均认罪伏法。林先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孙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