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路边捡到一只龟 竟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24日早晨,宁国市森林公安局港口森林派出所接群众求助报警,会同西津街道林业站快速出警并妥善放生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鹰嘴龟。

原来,7月23日下午14时许,一位宁国市民骑电瓶车途径宁国市凤板路黄山村路段时,在路边发现一只黑色乌龟正在横穿马路,来往车辆较多很危险,由于好奇随即将其捡回家中妥善喂养。当晚经邻居劝说后怀疑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随即今天清晨报警主动上交。

森林公安民警随即同西津街道林业站工作人员赶至这位市民家中,通过拍照发给野生动物专业人士判断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鹰嘴龟(中文学名平胸龟),宁国当地人俗称“山乌龟”。该物种由于人为滥捕乱杀现象严重,导致野生数量极其稀少,国家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于2019年8月将野生鹰嘴龟由国家二级保护物种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被列入中国十大频危龟类。

现场经民警初步查看,该动物行动正常,随即将其送至省级西津河湿地公园一偏僻山沟深处放生。

马林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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