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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黄山区查处一起麻花铝残留超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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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4日,黄山市市监部门公开发布了《黄山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祁门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麻花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案。

据案例通报,2020年9月23日,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农村街道的祁门县闻香来小吃店制作销售的麻花进行监督抽样。经检测,当事人制作销售的麻花铝残留量为277mg/kg,不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超出标准规定的100mg/kg限量值,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从事麻花制作多年,在制作麻花过程中按传统制作方法使用了硫酸铝铵(俗称明矾)、小苏打等、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剂。当事人当天共制作销售该批次麻花7千克,售价为20元/千克,每千克利润为6元,共获取违法所得42元,货值金额140元。

祁门县闻香来小吃店在制作麻花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的行为,系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停止使用硫酸铝铵,主动纠正违法行为。2020年12月28日,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2元,罚款5000元人民币。

该案系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本地农村实际,查处的餐饮服务环节的典型案例。

该案当事人年龄超过60岁,长期居住生活在农村,文化程度较低,一直是按照传统方法来制作麻花,并不知晓麻花中对硫酸铝铵(明矾)有限量要求,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主动停止使用硫酸铝铵,改用无铝复配膨松剂。执法人员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减轻处罚。2021年1月中旬,该局再次对当事人制作销售的麻花监督抽样,未检测出铝含量。

2020年以来,祁门县市场监管部门整治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难点、痛点。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抽检发现的油条、麻花中使用硫酸铝铵线索,针对性开展全县范围内的专项监督抽查,在查处本案的当事人的同时,全面提升了全县油炸面制品经营者的自律经营意识。

日前,黄山市还通报了黄山区一起油条铝残留严重超标案件。类似案件对所有油炸类、包子馒头等糕点食品的经营者是警示,要摈弃传统制作手法,改用无毒无害的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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