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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一儿童在公共场所触电受伤 责任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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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固镇法院消息,近日,固镇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因电击受伤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9月1日晚八点左右,10岁的赵某某在本县一小区附近玩耍时,因电线漏电搭在移动光缆线上传导漏电将赵某某电伤。赵某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电击伤、心肌损害。赵某某的家人于次日报警。经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铺设电缆的公司与供电公司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赵某某因此具状起诉,要求两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4200余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赵某某年仅10岁,被告两公司均有赔偿能力,只是就事故责任划分意见不一,因此多次联系两被告,分析事故成因及两被告的责任划分。在承办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原告最终与被告达成补偿协议并撤回起诉,一起涉未成年人损害纠纷案得到圆满化解。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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