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大皖新闻讯  据旌德县人大消息,2022年8月26日,旌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潘智星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曹晖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江雅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贺懿华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姚盈民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艳华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方葆玖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徐连喜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江雅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曹 晖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朱良超为县人民法院庙首人民法庭庭长;

吴丽娟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戴志美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吴利民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吴玲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汪艳的县人民法院庙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良超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吴丽娟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利民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玲的县人民法院庙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家青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编辑 彭玲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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