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屯溪区人大消息,2022年8月30日,黄山市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金耀武同志辞去屯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鉴于金耀武同志工作岗位已变动,提出辞去屯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金耀武同志辞去屯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因已调离屯溪区行政区域,其区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报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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