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固镇法院微信号11月23日消息,网购有风险,支付需谨慎!近日,固镇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陈某用网上搜集的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手机的虚假信息迷惑买家,待受害者询问时,陈某谎称自己有货源且价格较低,待买家付款后便不再理会。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23日,被告人陈某在网上以卖手机为由,让被害人黄某通过微信给其交通银行账户转账三笔共计6600元,后未按照约定给黄某发货。2020年11月8日,被告人陈某故技重施,让被害人蔡某通过微信给其转账3100元,后未按照约定给蔡某发货。
有一有二亦有三,尝到甜头的陈某并未就此收手。2021年6月、7月,陈某采取同样方法分别骗取被害人杨某、姜某各500元。
固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某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予以从重处罚;其当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经退缴违法所得,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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