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未经许可且在不具有相关危险化学品作业资质的情况下,三男子利用改装的白色厢式货车非法销售汽油。近日,固镇法院审理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被告人张某、唐某、陈某以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同时扣押用于作案工具及汽油1594.59升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18日至9月25日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未经许可且在不具有相关危险化学品作业资质的情况下,在固镇县新马桥镇某水厂南约一百米路旁,利用改装的白色厢式货车非法销售汽油。被告人唐某、陈某违反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管理条例,非法购进汽油销售给张某,非法经营数额12万余元。被告人张某共获取违法所得5500元,被告人唐某、陈某分别获取违法所得3000元、1500元。另查明,被告人张某、唐某被抓获归案;被告人陈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唐某、陈某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固法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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