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大皖新闻讯  据旌德县人大消息,2023年2月28日,旌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方秀丽为旌德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晨光的旌德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明星的旌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胡凡非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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