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近日,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公开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池州境内4家车辆检验检测企业因“基本能力和技术条件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被处罚金。
大皖新闻记者在公开的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被处罚企业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检验检测设备超期未检”、“当事人基本能力和技术条件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情况下,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方面。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池州市石台县护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东至县联兴车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青阳县顺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池州杰达青阳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4家企业各处以1万元罚款。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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