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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在轻型栏板货车的车厢,用蓝色塑料胶布支起一顶简易车棚,就将货车当客车用,一车竟然还装载了33个人。日前,该车被怀宁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查获,驾驶人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5月15日11时45分许,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河中队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县城稼先路与万胜大道路口时,发现前方一辆正在等候红灯的轻型栏板货车,在车厢用蓝色塑料胶布支起一顶简易车棚,从车棚尾部可以看见里面装载有多人。民警见状立即将该车拦停,让车棚里面的人下车,经过清点,从车棚里面一共下来30个头戴安全帽、上身穿黄马甲的工人,加上驾驶室内装载的3个人,该车总共装载了33个人。
经查,该车车牌号为鲁C,车辆为山东省淄博市某安装公司所有,驾驶人孙某某(男,52岁,山东淄博人,持A2证)。据孙某某陈述,车上装载的33个人,皆为山东省淄博市某安装公司来怀宁县务工的工人,目前在县经济开发区某企业工地从事生产线安装工作,当天中午为抢工期,该公司在租住处食堂统一安排工人午餐,按照公司老板安排,他驾车前往工地接工人回来吃饭,在归来途中正好被巡逻交警查获。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通讯员 郑生发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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