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2月23日,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通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池州市实际,该市将分步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政策。届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4小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除外。
通告明确了该市范围内的具体限行区域:2025年1月1日起,池州市辖区(不含三县、九华山风景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2025年11月1日起,池州全市范围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通告要求,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池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驾驶人违规进入限行区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池州市三部门的联合通告还要求,在该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该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当地市政府另有通行政策要求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如遇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禁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许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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