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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特邀调解员故事(三)

毕业季来了

多种多样的选择摆在眼前

许多刚刚走出校园的学生们

在面对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时

常常会带着些“孩子气”

近期,包河法院特邀调解员便调解了一起

传媒公司与直播主播之间的

劳务合同纠纷

2018年9月,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小甲(化名)签订了三年期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小甲到传媒公司的平台做主播,公司提供手机及其他一整套直播设备供小甲使用。合同还对每月工作时长做了约定。

在合同期内,公司多次发现小甲未能按要求直播,直播设备情况也未向公司汇报、做交接。多次沟通无果,公司将小甲诉至法院。

立案后,原告代理人田某很快便接到了诉前调解员许静的电话,“您好!我是包河法院特邀调解员许静,您在包河法院起诉的关于合同履约案件目前正处于诉前调解阶段。该案主要是劳务合同上的纠纷,双方也都认识和了解,你方是否愿意调解?”为方便后续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许静在接到多元调解平台的指派调解案件后,便及时通过卷宗了解了案件的事实与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梳理后又联系了田某,要求其准备相关补充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在与田某沟通后,许静发现,其实该传媒公司的态度并不强硬,有调解空间。随即,她又电话联系了小甲,电话中,小甲虽表达了自己的调解意愿,但他认为自己所为事出有因。

原被告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表达观点,分歧不断,许静作为调解员,只能在与原被告双方的多次沟通中,逐渐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先从从合同本身出发,为小甲解释何为合同效力、何为违约责任。又从情感出发,毕竟小甲是跟着公司一起成长的人,希望公司也能考虑考虑小甲的意见。

经过调解员的不断努力,最终小甲同意为自己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赔礼道歉,同时承诺会将相应的工作与设备进行交接,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于7月9日签署调解协议。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毕业生们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审慎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合同后便要履行合同义务,大家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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