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3月19日,合肥交警庐阳大队交警在阜阳路与淮北路交口查获一男子驾驶的摩托车没有号牌。由于男子不配合,交警通过人脸识别,查询到了该男子只有C1驾照。最终,由于男子未取得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并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被交警依法开具强制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假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摩托车、拖拉机),将罚款300元记12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或者临时通行牌证逾期仍上道路行驶的,将罚款200元记12分。
因此。该男子骑摩托车被罚500元记24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陈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