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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问,合肥市燃气公司需要收取上门费吗?
合肥燃气集团回复:根据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合价商[2018]63号),燃气集团自2019年4月1日起,恢复对燃气上门服务费的收取,上门服务费收取标准为30元/次。
根据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合发改商价函〔2021〕97号),上门服务费收费范围:燃气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燃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等;人为损坏造成的户内燃气设施维修;上门咨询、检测、调试、安装等服务;改管、点火、安检、校表、拆除、复装。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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