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市包河区发布,6月6日上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高心武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洪明的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圣平、鲁锋为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卫根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杨芳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张扬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
王俊、丁文华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朱传银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杨芳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丁雷、阮怀祥、王万平、史先雨、李孝荣、丁爱民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费贤敏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牛春风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刚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侯盼盼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扬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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