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最新人事任免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第一城区包河区消息,2月29日上午,合肥市包河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刘铭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决定任命:

刘铭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文龙为合肥市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海涛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务;

李晓凌的合肥市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沈若愚的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

钱朝保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春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劲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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