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启动标准降低、建立应急减排豁免清单……《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拟修订

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不仅降低了预警启动标准,还明确居民供暖、能源保供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可纳入豁免清单。

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启动标准均降低

《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日AQI可按连续24小时(跨自然日)计算。按照预测的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降低了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启动标准。

其中,黄色预警标准由“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修改为“经预测,市区范围内日AQI>200或日AQI>150将持续2天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标准由“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修改为“经预测,市区范围内日AQI>200将持续2天或日AQI>150将持续3天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标准由“AQI日均值将达到500,或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修改为“经预测,日AQI>200将持续3天且日AQI>300持续1天以上”。

保障民生等企业可纳入“豁免清单”

《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建立应急减排豁免清单,居民供暖、能源保供、承担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应急抢修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业以及其他需要豁免的重要企业等,可纳入豁免清单,由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汇总,报经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同意后实施。

涉及民生保障、安全、应急抢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合肥市大建办牵头报市政府同意,可纳入豁免清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移出豁免清单。

此外, 《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

大皖新闻记者 姚一鸣

提醒:

8月16日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fhbwfc@163.com;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繁华大道304号);电话反馈修改意见(联系人:孟司奇,联系电话:0551-63508117);在“合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反馈,或通过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我要留言”版块直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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