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合肥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放宽年限

大皖新闻讯 4月10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放宽年限,2025年4月20日起,可办理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自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以来,截至2025年3月末全市(含省直分中心)个贷率为89.3%,市中心为93.23%。鉴于“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情况,结合当前资金状况,经研究决定,2025年4月20日起,可办理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张亚丽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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