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光清:晚清官场的传奇人物

段光清(1798-1878),字明俊,号镜湖,皖宿松县仙田庄段家老屋人。《安徽省志》记载,段光清少有大志,颇负勤学好问之名。初以举人大挑,历任浙江建德、慈溪、海盐、江山、鄞县县令、宁波知府、宁绍台兵备道、按察使,后晋封吏部左侍郎等职。著有《吟梅草堂笔记》和《镜湖自撰年谱》。其以善断案、善调解、善处理地方矛盾而著称,人称“浙省第一能员”。

吴建平/摄

直面民众 平定骚乱

咸丰元年(1851)年底,浙江鄞县有官方背景的盐商,撺掇县衙取缔私盐,当地私盐贩子的生活来源因此受阻,而官盐专卖,售价比私盐贵,百姓的生活也就直接受到影响。于是,鄞县东乡人张潮清带领私盐贩子闹事,当地百姓也乘机附和。为稳定秩序,县令逮捕了张潮清,而东乡百姓纷纷恳求将其释放,但县令置之不理。交涉无果之后,百姓冲进县衙将张潮清救出。时值太平天国动乱时期,官府对百姓的反抗暂时无暇顾及。

没过多久,鄞县又因完粮有红白两封名目,政策偏向于士绅大户等有钱人,处于底层的农户收入低,却要支付更多的费用,非常不公平,引起了普通农户的不满。于是,数万农民在秀才周祥千的带领下,进城请愿,要求平粮价。面对百姓的呼声,县衙置若罔闻,浙江巡抚还采取激进的方式,派兵万人赴宁波将周祥千等人抓起来。愤怒的农民冲进县衙救人,放火烧毁衙门,打死打伤官兵数百人,史称“羊庙之变”。

在此关键时刻,段光清临危受命,从江山县县令的位置调往鄞县任县令,处理这两起棘手的事件。面对复杂纷扰的局势,新上任的段光清了解基本情况后,仅带两名随从,非常低调地来到乡下察访民情,与当地百姓促膝而谈,倾听他们的诉求,耐心向当地百姓讲解政策和法律,指出官民双方合理与不合理之处,以理服人,通过对话找到矛盾的根源。他还利用乡绅作为调解人,分化过激群体,孤立少数顽固派,在原则范围内适度让步,既维护官府权威,又保障民众基本权益。最终,这两起惊动朝野的群体性事件,在未动一兵一卒的情况下,得到圆满解决。

咸丰四年(1854),段光清调补宁绍台兵备道。此地位于浙东沿海,华夷杂居,一向难治。时值太平军攻克上海,奉化县洪诗贤也闻风而动,率乡民起义,义军人数达数万之多,一时府县各城危如累卵。段光清再次深入起义军中,做了许多细致的工作,平定了又一重大事件,使宁绍境内得以安宁。

段光清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引起了后世的重视。2014年5月下旬,学者张程在央视“法律讲堂”,连续四天讲述了段光清的故事。人们从这些故事里,看到段光清为官为民深厚的情怀,以及充满智慧的舆情处置方法和断案能力。

坚守正义 体恤百姓

段光清任建德县令期间,有一年县考,一考生因父亲是泥水匠,被告知不许参加考试。段光清知道后十分气愤,质问阻拦该生考试的考官,为何不许他考试?其家里难道是有不清不白之人?回答的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他的父亲是泥水匠。段光清说,此考生参加考试,就是不想重走父亲人生之路,实为善事,应当鼓励。最后,在段光清的干预下,该考生顺利参加了考试。

咸丰二年的一天,段光清带着两个随从,在鄞县街头体察民情,见一家米店门口围聚了许多人,从屋里传来争吵声。段光清遂让两个随从进店了解情况。随从很快带来两个人,一个是身穿青绸衫裤的米店老板,另一个是一脸愁容的乡下人。经过询问,段光清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乡下人来城里给病重的父亲找郎中看病抓药,途经米店时,不小心踩死米店的一只雏鸡。他按正常价格赔钱,却遭到店主索价九百文钱。乡下人只有三百文钱,不够赔偿店主,又着急去找郎中看病,而店主不达目的不罢休,拽着乡下人不让走,所以双方发生争吵。

段光清深入询问,了解到店主为何索要赔偿金九百文钱的具体原因后,令乡下人全额赔偿。在钱不够赔偿的情况下,要求乡下人把衣衫典当赔付,甚至自掏腰包补足赔款。他不辨是非,糊涂判决,让围观者愤愤不平,有人暗暗叫骂:真是一个昏官庸才!

正当店主拿着九百文钱,喜笑颜开地返回米店时,却被段光清叫住了。段光清不慌不忙地对店主说,本官只判了本案的前半段,还有后半段未判,依你所言,此小鸡三个月可养至九斤,但现在尚未到九斤,俗话说“斤鸡斗米”,饲鸡一斤需米一斗。如今小鸡已死,毋需再养,那么就省下了九斗米。今日,他赔了你九斤鸡的钱,你也应该将省下的九斗米还给他,方公平合理。

听了段光清后半段的判决,众人一片欢呼。店主哪里敢违拗,只得乖乖地取来九斗米交给乡下人。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俗话说,窥一斑而见全豹,见一叶而知深秋。通过这两个小小的案例,反映出段光清执政为民的思想,以及抑强惩恶、同情弱者的办案情怀。2002年,时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笑侠在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部演讲时,将“巧断毙鸡案”作为案例来反映法官断案时对弱者的倾斜。

段佩明/摄

平易近民 政绩斐然

段光清任职期间,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受到百姓爱戴,被人们尊称为“段青天”。宁波的百姓感佩段光清品格和功德,为他建造了生祠。所谓生祠,就是为活人修建的祠堂,是民众对政绩卓越官员的最高褒奖。

咸丰九年(1859),段光清奉旨北上,受到咸丰皇帝连续五次召见。召见中,咸丰所问及的不仅有当时浙江的军政形势,还包括段光清对这些局势的见解,甚至还饶有兴趣地询问段光清“何以到处称汝为青天”和他的一些家庭状况。段光清对咸丰所问之事,一一发表自己的看法,对如何当好地方官,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咸丰对他的表现十分满意,赐予“平易近民”的匾额,以示嘉奖。

同治五年(1866),段光清引疾辞官,回归故里。他深居简出,饱读诗书,偶尔外出,也是青鞋布袜,大家似乎忘记他是缙绅先生了。光绪四年(1878),段光清病逝于家中,享年八十岁。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同僚和后世不乏崇敬段光清之人。李鸿章曾书写“五福骈臻”向其贺寿。段光清去世后,吏部左侍郎、光绪的老师童华亲自为段光清撰写了墓志铭,李鸿章则题写了墓志铭的“篆额”。

段光清所著的《镜湖自撰年谱》,是一本自传式叙事笔记,主要记载了他在浙江为官的经历和为官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不仅有断案的案例,也有处置群体事件的经过和方式;有确保一方平安的详细措施,也有帮助百姓的具体事例描述。此书对研究中国近代政治、经济、文化、司法和太平天国运动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段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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