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驾驶员在高速公路驾车途中,因一时大意走错了道,驾驶员竟然直接调头逆行,然而在调头过程中,该车与对面行驶的车辆发生了碰撞。接到报警后,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迅速行动,及时处置,避免了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位池州东至县的驾驶员夏某也为自己的莽撞行为付出了代价。
2月12日上午9时20分许,池州公安交警高速三大队接到报警称:在S27安东高速上行线1K+700M处,一辆白色轿车逆行与对面的车辆发生碰撞。接警后,大队值班室立即指令大渡口执法站民警前往处置。5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辆车开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其中一辆白色大众牌轿车反向停放,且车身一半压在慢车道上。
考虑到事发现场非常危险,民警连忙在来车方向摆放锥形筒预警,并将车辆安全停放到应急车道上。民警调查了解到,事发时,东至县驾驶员夏某某驾私家车载着5人由东至县大渡口镇去往池州参加亲戚的寿宴,车行至大渡口立交桥时发现走错了道,夏某某索性掉头逆行准备到最近的出口下高速。没想到调头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所幸人员没有受伤。
当天上午9时35分许,事故现场处置完毕。民警严厉批评教育了驾驶员夏某某,向其宣传了高速公路逆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夏某某予以处以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夏某某也认识到该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表示接受民警的处罚,今后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刘亮 吴俊 吴晓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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