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检察院对“12.13”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3月21日,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对去年发生在铜陵闹市区的“12.13”命案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钱荣林因感情纠纷,心生怨恨,于2018年12月13日13时50分许,在铜陵闹市区守候并发现被害人王某某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对其连续捅刺数刀,后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钱荣林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铜检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春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