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1月27日上午9点,由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徐杰、李汉法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2017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汉法、徐杰在担任安徽国志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液化气事业部总经理期间,以维护公司液化气市场为名,纠集、指挥被告人王辉、李景安、江雷霆、凡奇、刘路、张春路、许侠刚等人,驾车到颍上县六十铺镇天汇液化气充装站附近蹲守、盯梢,对到该气站充装液化气的商贩进行追逐、拦截、威胁、恐吓,强行扣押购气车辆,要求缴纳保证金、罚款,签订保证书,24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徐杰、李汉法为首,王辉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根据法律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九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书证,证人张某、郭某、王某等证人证言,被害人朱某、卢某、秦某、张某等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控辩双方对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认为,国志能源有限公司系本地液化气标杆企业,理应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但是,九名被告人为一己私利,凭借公司市场支配地位,肆意对其他市场交易主体进行追逐、拦截、威胁、恐吓、要求缴纳保证金、罚款等,实施了24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不仅侵害了被害人合法权益,而且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依法予以严惩。
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此案将择期宣判。
赵新海卜天翔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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